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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姓冯的妃子?
冯媛(?—公元前6年),上党潞县(今山西潞安)人,左将军、光禄勋冯奉世长女,汉元帝刘奭的宠妃,汉平帝刘衎的祖母。
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选入后宫。初为长使,数月升为美人。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生子刘兴,封为婕妤。建昭元年(公元前38年),汉元帝在虎圈观兽搏斗,妃嫔都在座奉陪。一只熊突然跑了出圈外,冯媛因挡熊救驾,汉元帝感激惊叹,对冯媛倍加敬重。
建昭二年(公元前37年),汉元帝封刘兴为信都王,并封冯媛为昭仪。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汉元帝去世,冯媛为信都太后,与子刘兴居于储元宫。河平年间(公元前28年―公元前25年),随子刘兴前往封国。阳朔二年(前23年),刘兴被改封中山王,冯媛称为中山太后
北齐后主嫔妃冯氏
冯小怜,北齐后主高纬的嫔妃,原是高纬皇后穆黄花身边的侍女,穆邪利失宠后,将冯小怜进献给高纬,高纬封冯小怜为淑妃。冯小怜聪明灵巧,善弹琵琶,精于歌舞,深得高纬宠幸,与高纬坐时同席,出则同乘。
高纬为冯小怜不顾晋州危急,陪她继续打猎;又为冯小怜造桥观战,对其宠爱至甚。后立冯小怜为左皇后。577年,北齐灭亡,冯小怜与高纬被周军押解到长安。同年,高纬被杀,冯小怜被北周武帝宇文邕赐给代王宇文达,很受宇文达宠爱。宇文达妃李氏,与冯小怜争宠,冯小怜中伤李氏,几乎将李氏害死。隋文帝杨坚代周建隋后,又将其赐给李氏的哥哥李询,李询的母亲知道冯小怜曾迫害过自己的女儿,就令她***而死。
有些被误传了千年的成语,你知道哪些?
衣冠禽兽这个成语,我们都知道是个贬义词,用来比喻品德败坏的人。形容这个人表面上衣冠楚楚,像个正人君子,实际上内心阴暗。事实上,这个成语在诞生之初,并不是个贬义词,反而是个***羡慕的"体面"词儿。
"衣冠禽兽"一语来源于明代官员的服饰。据史料记载,明朝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具体的规定是:
文官一品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云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鸳鸯,八品绣黄鹂,九品绣 鹌鹑。
武官一品、二品绘狮子,三品绘虎,四品绘豹,五品绘熊,六品、七品绘彪,八品绘犀牛,九品绘海马。
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穿红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绿袍。
所以,在那时候,衣服上能够绣有飞禽走兽,是正规的朝廷命官才能享有的体面,普通的老百姓是没有这样的资格的。能够穿着朝廷官员的服装的人必定是别人羡慕的角色儿。
但是到了明朝中晚期,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都知道明朝后期,我国的封建制度开始走向衰落。明朝设有东厂,西厂等特务机构,到明朝后期几乎是无孔不入,加上宦官专权,吏治***,整个官场从上而下***自危,彻底抛弃了当初"文死谏,武死战"的从政理念。选择明哲保身的官员还是好样的,更多的官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鱼肉老百姓,因此老百姓对穿着绣有禽兽衣服的官员越来越厌恶,于是,"衣冠禽兽"这个成语开始有了贬义。
"衣冠禽兽"这个成语沦为贬义词,最早见于明末陈汝元所著《金莲记·构衅》一书中:“***骂我做衣冠禽兽,个个识我是文物穿窬”,“穿窬”是窃贼的意思。 清朝小说家李汝珍也在《镜花缘》里写道:"既是不孝,所谓衣冠禽兽,要那才女又有何用“。这里的"衣冠禽兽",和我们现在理解的意思是一致的,指那些外表衣冠楚楚,内心行为却卑鄙***的人。
在明朝以前有个成语,和现在的“衣冠禽兽”的意思差不多,叫做"衣冠枭獍",这个词出自宋朝孙光宪的《北梦琐言》。"枭",是一种穷凶极恶的鸟儿,传说它为了存活,不择手段,不惜吞吃母亲。"獍",传说它饥不择食,杀气腾腾,居然咬死自己的父亲。由此看来,很久以前,在我们的语言里就有成语来形容道德败坏的人了。
难兄难弟
现在:处于同样困境或者共患过难的人。
原意:兄弟两个才能品德俱佳,难分高下。
出处:东汉时期的两个堂兄弟,某天闲的***,为谁的爹更牛叉掐起来,闹腾得不可开交。
他们的祖父看不下去了,大声说:“孙子,别吵吵了,我俩儿子都顶呱呱。一个难(nán)为兄,一个难(nán)为弟。”
掐架都能掐出成语,佩服。
现在:富贵人家的女儿;现也指未婚女性。
出处:春秋时伍子胥逃难,路遇一浣纱女,浣纱女拿食物救济伍子胥。伍子胥说:“不要对别人说你见过我。”浣纱女听后,抱起石头跳了河。伍子胥因此发誓:将来必以千金回报。
后来功成名就的伍子胥,果然把1000斤金投到浣纱女跳水的河里。
人们就把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浣纱女称作“千金小姐”。
现在:人与人之间互相争斗,用尽心机。
面对这个问题,老王想到了一个,随着时代两次变身,意义也大相径庭的成语。
这个成语最早出自西晋皇甫谧的《帝王世纪》一书。原句:纣倒曳九牛,抚梁易柱。
皇甫谧是即是医生又是文学家,医生里面书写的最多,作家里面病治的最好。就是这么一个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在医学界和文学界都享有盛名。
《帝王世纪》是一部记述帝王事迹的史书,上自三皇五帝,下到汉魏都有记述。
这句成语讲的是商朝亡国之君,纣王的一则小故事。那时纣王还没有继位,他的老爸帝乙是商王。一天帝乙正在朝堂跟群臣议事,由于宫殿年久失修,一根柱子突然折断。这跟柱子是承重梁,它的折断会造成整个宫殿的坍塌,后果就得像前几日,泉州倒塌的酒店一样,造成大规模的伤亡事件。尤其那个时候,整个商朝的管理层就得一网打尽。
这时候,纣王从座位上蹦了出来,双臂用力抱住了即将折断的柱子。下人们赶紧换上了一个新的柱子,才避免了整个商朝的灭顶之灾。此事之后,帝乙对纣王青眼有家,册封太子,为以后商朝的灭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无奸不商,原是“无奸不商”是说古时候开粮行,卖谷米是用升或斗量的,商人卖谷米每次都是把升和斗堆的尖尖的,尽量让利,博得回头客,所以叫无尖不商。如果是“奸”那世上做生意的岂不是没有好人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原本为“嫁乞随乞,嫁叟随叟”)在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相对都较低,在终身大事方面,都是父母所决定,故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说法。嫁过去之后,不管他是乞丐,还是年迈的老头,都不能够有怨言。所以,就有了“嫁乞随乞,嫁叟随叟”的典故。随着时间的推移,“乞”就误传为“鸡”,“叟”则成“狗”,整体就成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表达的意思没有太大区别!
烽火戏诸侯的事,历史上真的存在过吗?
说起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我想大家都并不陌生,他讲的是西周时的周幽王,为了搏褒姒一笑,听信谗言点燃了烽火台,多次戏弄诸侯,因而导致失信于诸侯,最后被犬戎大军攻破首都镐京,周幽王自己也惨死在了犬戎刀下!
仔细想来,这个看似合情合理的故事,实际上漏洞颇多,首先周幽王身为堂堂一国之君竟然荒诞到如此地步。再说了把诸侯们全都吸引过来真的很好笑吗,要知道周天子可不是后世的皇帝,而只是相当于联盟首长而已?
在查阅史料后,成唐发现烽火戏诸侯这件事最早出现在太史公的《史记》中,而在此前其实还有个另外一个更早版本的烽火戏诸侯,根据《吕氏春秋》这部书记载,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点的其实不是烽火,而是敲的大鼓。
在成唐看来,其实无论是点的烽火,还是敲的大鼓这无疑都是一件非常不靠谱的事情。众所周知周王朝作为一个分封制国家,他是由很多大大小小的诸侯王组成的,而在周天子实力最鼎盛的西周时期,周天子作为国内实力最强的诸侯王,在抵御外敌入侵方面,已经存在了两百多年的周天子势力显然是不可能一下子就被自己的老仇家犬戎干掉的。
其次在现在看来无论点烽火还是敲大鼓,这些行为显然都是非常不靠谱的,要知道在西周时期可没有修建什么万里长城,更没有什么无线电接收站,单是靠周幽王点烽火、敲大鼓能消息又能传播到多远?毫无疑问用点烽火和敲大鼓的方式,号令天下诸侯来支援是非常扯淡的!
再者虽然周天子虽然具备征召天下各路诸侯的权利,但这个权利绝对不是拿来抵御外族的侵略的,想想古代动员军队那低到可怕的动员效率,等各路诸侯点齐兵马,备好粮草再经过少则数十天,多则半年的长途跋涉赶来救援,恐怕周幽王自己的坟头草都至少长三尺高了!
所以说西周的灭亡显然并不是一个因为泡妞而亡国的故事!事实上事情的真相其实是这样的:周幽王由于十分宠爱褒姒,而恰巧褒姒又为他生了个儿子,于是周幽王就废掉了原来的王后申氏和太子,改立褒姒为王后,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这就让当时的太子姬宜臼很不服气,就逃到了他外公申候的封国申国。
周幽王知道后非常生气,就要申国交出太子姬宜臼,否则就要灭了申国,而申候当然不可能把自己外孙给交出来,于是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秉着先下手为强的观念,就联合了犬戎里应外合攻打西周的都城镐京,最终在骊山脚下杀死了周幽王和太子伯服!
而姬宜臼也就是后来的周平王,也因为杀父弑弟被绝大多数诸侯所嫌弃,而周王室也因为自身实力大损,渐渐地成为了吉祥物这样一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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